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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农民利益是“三农”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4-3-26 14:50:34   浏览次数:

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指出:“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亿万农民根本利益,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农民民主权利,贯穿于我们党90年的奋斗历程中,体现于90年的辉煌成就中,凝结于90年的宝贵经验中。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抓住维护农民利益这个根本,不断开拓“三农”工作新局面。
90年的奋斗历程充分展示了我们党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不懈追求
我们党成立90年来,在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进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中,围绕维护农民根本利益进行了不懈探索和努力。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深刻分析和准确把握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不仅对亿万农民的根本利益有了深刻认识,而且带领农民坚决维护其自身利益。我们党在创建时期,就开始关注农民问题;大革命时期,提出解决农民问题的主张,领导开展农民运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领导农民打土豪、分田地;抗日战争时期,实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解放战争时期,制定实施《中国土地法大纲》,使得革命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革命事业有了坚强后盾。通过开辟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我们党带领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依靠各族人民的革命和建设热情,实现了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全面展开社会主义建设,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在此期间,我们党领导农民开展土地改革,铲除封建制度根基;领导农民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农村建立劳动群众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制定《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管理体制,颁布《农村人民公社条例》,提出农业“八字宪法”。这一时期,虽然我们党在农村工作上曾经犯过错误,但对农业的基础地位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并通过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进农业机械化等促进农业生产恢复发展,为改革开放后农业增产奠定了基础。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党率先推进和大胆探索农业农村改革,开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农村改革的序幕,农村经济社会重新焕发生机。从1982年开始,中央连续发出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为核心的5个一号文件,打开农业农村发展新天地。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求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制定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指明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基本方向,提出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基本要求。经过努力,初步构建起支持保护“三农”的政策体系,统筹城乡发展不断迈出新步伐。
90年取得的辉煌成就深深植根于我们党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坚定信念
胡锦涛同志指出:“党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改善人民生活。”9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和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致力于发展农业、富裕农民和繁荣农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终结农产品短缺时代,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10多亿人口的吃饭问题。新中国成立后至今,我国粮食总产量先后登上3亿吨、4亿吨和5亿吨的大台阶,2010年达到10928亿斤,实现连续7年增产。用占世界不到9%的耕地养活世界近21%的人口,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对世界粮食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
实现亿万农民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农民生活迈向全面小康。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不懈努力,农民收入大幅增长,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49年的44元提高到2010年的5919元,农村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2010年的2688万人。农村实现总体小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确立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基本经营制度,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出发,我国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全面放开粮食等农产品流通,建立农产品和生产要素市场体系;政府对农业的宏观调控不断加强,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日趋健全完善,农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确立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开辟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跃上新台阶。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努力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从1949年到2010年,在人口由5.4亿大幅度增长到13.4亿的情况下,人均粮食占有量由200公斤增加到400公斤。2010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均达到52%。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
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进入非农产业和城镇,推进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目前,全国有2.42亿农村劳动力转入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0年的49.7%。这既拓展了农民就业增收的渠道与空间,也加速了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贫穷落后面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展开。新中国成立后,农村面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迈出重大步伐;农村社会主义民主不断扩大,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社会管理不断加强。
90年积累的宝贵经验无不渗透着我们党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深切情怀
胡锦涛同志指出:“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在90年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我们党带领人民积累了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农村的丰富经验。
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和解决“三农”问题,把农业作为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把农村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把农民问题作为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在指导思想上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在政策制定上把保障农民利益放在首位,在战略部署上优先安排农村工作,在组织保障上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努力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关心和支持“三农”发展的氛围与合力。
坚持农业的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我们党始终强调农业基础地位,要求做到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弦始终紧绷、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警钟始终长鸣。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农业现代化必须有自己的特色、走自己的路,必须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包产到户、乡镇企业等新生事物都是在党领导下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能调动农民积极性,找到符合农业农村实际的发展道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尊重农民首创精神,能激活农村生产要素,焕发农业农村的勃勃生机。
坚持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不断完善农村体制机制。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不断完善农业基本经营体制,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农产品流通体制、农村金融和财税体制等改革,大力培育农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推进农业市场化和产业化。进入新世纪,大力推进城乡统筹,进一步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推动城乡资源合理流动,为发展农业、富裕农民和繁荣农村提供动力源泉,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坚持着力改善农村民生,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以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扎实推进新时期“三农”工作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目前,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村发展仍然滞后,农民增收仍然困难。这要求我们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牢记“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扎实推进“三农”工作,在维护农民根本利益这个重大问题上继续付出不懈努力。
我们要深入贯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坚持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基本方向,打牢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千方百计保障粮食等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千方百计促进农村繁荣稳定,推动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我们要深刻认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农村经济结构、农村社会结构和农民思想观念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努力破解制约“三农”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建设农民幸福美好的生活家园;推动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建立健全城乡平等要素交换机制;加大农民工权益保护力度,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组织、体制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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