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浙江省农业机械化条例(草案)》。
《浙江省农业机械化条例(草案)》,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浙江省实际,在《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与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扶持措施、质量保障、使用安全、社会化服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还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随着“三化同步”的不断推进,农业机械化已经成为发展现代农业和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的重要物质基础。该条例的制定,对调动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发展,推进浙江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